知法守法 走好青春每一步 - 厚德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
为全面贯彻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更多的学生加入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行动中来,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023年4月17日上午,厚德外国语学校(香江路校区)邀请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陈敬东主任为全体高中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制进校园 懂法伴成长
上课前,赣州市厚德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吴月芳主任就青少年学法、知法再到守法的意义作了重要讲话。她提出由于科学技术的提高与社会的发展,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面临复杂的时代背景,因此,在经济发展、技术提高、社会转型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比例逐渐提升,年龄趋于低龄化,我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具有必要性,且刻不容缓。
操场上高一高二年级同学在吴月芳主任和杨鑫组长的统一调度下有序就坐,两个年级近一千二百名师生暂时组成了一个“新班级”,由赣州市厚德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黄振林主任担任临时班主任。
在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中,陈敬东主任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在座学生年龄特征、所处的人生阶段,从“什么是法律”“犯罪有什么后果”“常见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分析”等方面入手,结合身边的具体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做守法小公民,走好人生道路。陈主任用生动实用的课程内容、轻松有趣的宣讲方式,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掌握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课堂尾声,陈主任还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同学们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三观确立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在孩子心里埋下法制的种子,就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希望以此次“法制教育宣讲”活动为契机,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拓宽孩子们的法律知识面,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更希望同学们学以致用,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防校园欺凌 为青春护航
接下来,小编带你看看咱们的陈主任究竟讲了啥,让同学们听得如此专注!
1
// 校园欺凌的特点
校园欺凌主要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欺凌行为具有普遍性、隐秘性、反复性、多样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成为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
2
// 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
校园欺凌的产生有多方面因素,学习或家庭压力,产生厌学情绪,受害者忍气吞声或以暴制暴,学生自控力薄弱,身心发展不平衡,由于不良交往受小团体的唆使,法律意识的淡薄等都可能产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3
// 遇到欺凌 我们应该怎么做
对被欺凌者而言,不要隐忍逃避,一定要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遭受校园暴力的时候,可以向路过的大人、老师大声求救,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和家长。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拨打110报警,保持冷静,保留好证据或向法院起诉。
对校园施暴者而言,请牢记暴力是违法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故“勿以恶小而为之”。
对家长而言,要留存好照片、医院病历、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对孩子多多给予关心关爱。
对学校而言,要第一时间制止侵害行为,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活动主办:赣州市厚德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学部统筹:李声姚 吴月芳 杨鑫
文字供稿:陈佑荣
图片供稿:曾令航 方珂
编辑排版:陈悯月
校审:曾敏惠子
审核:方珂
审定:胡水秀